我市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作为配套服务的汽车维修业也得到迅速发展。同时,由汽车维修质量引发的纠纷和投诉也日益增多,其中计量器具失准是导致维修质量下降的原因之一。为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机动车维修待业管理规定》、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常熟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将对汽车维修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计量器具检定情况作为经营汽车维修业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
日前,苏州市常熟质监局与常熟市公路管理局联合发文,部署对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计量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市首次大规模、全方位的对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计量质量监督,重点开展三方面的监督:一是质监与公路二部门联合,对全市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和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工作。二是监管、帮助和引导机动车维修企业按照强制认证、生产许可证监管的产品目录,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违反《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行为。三是规范汽车维修企业对照国家、地方标准规定的开业条件,配齐所需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并报市质监局备案。为推进这项工作,市质监局和公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将对全市近200家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国家、省相关关标准的培训。
机动车维修离不开适当的维修保障设备,而维修企业在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大量计量设备,是维修工作的质量基础。之前,有部分维修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无法对维修车辆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这不但违反了《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也影响了检测结果的准确和维修质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质监部门要求,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对本企业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自查,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要求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填写《江苏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当地质监局备案,并送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对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各单位自行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于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下一步,市质监局和市交通局将采取有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计量管理,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知识水平。 |